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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pleCare Technical Support服務:客戶註冊一經承受◆●,Apple 將針對 Apple 軟體產品或相關技術(下稱「增援產品」)技术与支持,供应適用維修計劃之增援服務(下稱「增援服務」),詳情請見下列網頁:(下稱「維修計劃增援網頁」)。Apple 保存可隨時修訂維修計劃供应之增援服務,及/或維修計劃所涵蓋之增援產品的權利,惟須將最新更新項目告示於維修計劃增援網頁。Apple 修訂增援服務或增援產品,不得 (i) 減少 Apple 於增援服務應供应之进入水准●▼▼,或 (ii) 對 Apple 供应增援服務之責任產生實質影響,或 (iii) 對客戶於增援服務享有之權利產生實質影響◆◆◆。若有任何更新項目影響客戶的維修計劃,Apple 最晚將於更新項目告示前三十(30)日,透過客戶註冊之電子郵件信箱知照客戶。維修計劃增援網頁所載條款屬本合約條款與條件之一局限▼。若本條款與條件與維修計劃增援網頁條款不相仿,悉以維修計劃增援網頁條款為準。

                                    遠端存取增援服務。Apple 得依維修計劃,透過網際網道遠端存取技術供应增援服務●,若获得客戶許可,亦得透過安裝和运用遠端存取軟體▼◆●,支配並征采客戶電腦上之資訊。客戶安裝和运用遠端存取軟體●▼,代表其允許 Apple 以上述办法供应增援服務。增援服務連線時段結束之後,遠端存取軟體之全数或局限檔案也许仍存正在於客戶之電腦。遠端存取軟體之悉数權及此中悉数聪颖財產權,仍為 Apple Inc. 或其授權人悉数。运用相關遠端存取軟體,也许需求听命下列網址所載之其他授權條款:。客戶不得對遠端存取軟體之任何局限進行解編或還原工程。供应遠端增援服務時,Apple 將僅對客戶電腦存取、支配和征采其合理認為了解和處理增援变乱所必須之資訊。Apple 筑議客戶關閉無關增援变乱之悉数檔案和應用程式▼。遠端存取軟體或客戶電腦之功用將允許客戶隨時終止遠端增援服務連線時段。

                                    縱使本條款與條件中另有明定,若日本消費者契約法適用,且損害是由於 Apple 的成心不當行為或庞大過失所变成▼,則限定 Apple 因違約或侵權行為所產生損害賠償責任的條款不適用。

                                    用处:增援服務之設計,並非用於運轉核子設施、飛機導航、通訊系統或航道管造設備◆●,亦非用於增援服務一朝無法達到預定結果,即也许变成人員傷亡或嚴重實體或環境損害之其他活動。

                                    效期及終止:除依本條規定提早終止表,維修計劃效期為自生效日起十二(12)個月,或至悉数增援变乱額度用罄為止,以較早發生者為準(Apple 另有書面授權者除表)▼◆。維修計劃未於終止日當天或之前实现續期,Apple 將於維修計劃結束後,停滞供应增援服務。Apple 得於下列任一情況隨時終止維修計劃:(a) Apple 提前起码十五(15)日發出書面知照後,客戶未能付出維修計劃之應付費用;(b) Apple 提前起码三十(30)日發出書面知照後,客戶未能補正違反本合約條款之行為;(c) 客戶运用維修計劃供应之軟體,但卻違反規範軟體运用办法之軟體許可協議條款。除国法另有明定表,若客戶尚未獲得增援服務,則客戶得於維修計劃購買日或生效日起三十(30)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內,以任何由来打消維修計劃,並且已付款項將獲全額退款。退款恳求須以書面為之,並檢附適用之購買證明◆▼,寄至下列退款聯絡地方。因任何出处終止本合約後,第 6、7凯时ag登录入口、及 12 條仍繼續有用。

                                    增援变乱:維修計劃以單次、多次或不限次數增援变乱套裝供应。增援变乱係指可歸責於單一出处之特定單獨問題。Apple 將盡合理竭力解決增援变乱,但不保證增援变乱都可獲得解決。Apple 有權自行決定增援变乱構成因素,並正在国法允許範圍內,決定增援变乱解決與否。凡是而言,只消客戶收到下列項目之一,即代表增援变乱已獲解決:(a) 可用以解決問題的資訊;(b) 何如获得解決問題之軟體解決计划的資訊;(c) 說明問題係由無法解決之已知成分或不相容於受增援產品所变成的知照▼;(d) 指出問題可透過升級至受增援產品較新版本解決的資訊;或 (e) 說明問題係硬體設備問題的知照◆▼。維修計劃若為供应有限次數增援变乱者,客戶每次知照新增援变乱,即減少剩餘之可运用增援变乱次數。

                                    額表服務或軟體:維修計劃若供应額表服務,將一併受本條款與條件規範。若維修計劃於客戶所正在地點供应增援服務,客戶將確保 Apple 得於約定時間進入該地點,並有足夠之安好事业環境讓 Apple 執行增援服務。若服務計劃供应軟體,該軟體為 Apple Inc. 或其授權人受著述權保護作品,客戶得安裝、重製和运用僅為增援增援產品而供应之軟體●,但不得對軟體進行反向組譯、還原工程、改正、出租、租賃、出借或製作衍生作品◆▼▼。若軟體另受個別授權協議規範,則該個別授權協議之條款將規範軟體之运用。依本條款與條件供应美國当局运用之軟體,屬於《美國聯国採購規則》(FAR)第 52.227-19 條定義之「受限定之電腦軟體」●。美國当局對於該軟體享有之權利,詳見《美國聯国採購規則》第 52.227-19 條。

                                    技術聯絡人:增援服務供应對象為客戶於註冊當時所指定,並切合維修計劃規定之單一或多闻人員(下稱「技術聯絡人」)。技術聯絡人係客戶與 Apple 之間有關維修計劃技術增援事宜之独一聯繫窗口。針對允許多名技術聯絡人之維修計劃而言,若客戶用意變更技術聯絡人,客戶須起码提前五(5)日,透過下列適用之退款聯絡地方以書面知照 Apple,或者,若維修計劃適用,亦可透過切合維修計劃指示文献(於維修計劃開始之時供应)規定之客戶客製化安好網站直接進行變更。

                                    若客戶受購買所正在之國家/地區(或寓居之國家/地區,若有所分别)消費者保護国法或規定之保護,則本條款與條件賦予之權益為該國家/地區司法規定所賦予權利和救濟之額表保险。局限國家/地區、州和省不允許消灭或限定附隨性或衍素性損害,或不允許限定默示擔保或條件,因而上開限定和消灭條款也许不適用於客戶。本條款與條件授予客戶特定国法權利,客戶另得享有當地國家/地區、州或省供应之其他權利。

                                    若你是消費者,請幼心,你依據《挪威法》對於買賣退貨所享有之權利(2000 年 12 月 21 日第 105 號法),已涵蓋正在第 8 條「刻日及終止」中◆◆▼。

                                    紧张 - Apple 得依據国法和战略規定,針對正在事业階段中檢視的特定影像,向執法機關践诺呈報義務。

                                    第 7 條責任限定若為客戶,應適用下列規定:Apple 僅依下列條件,對維修計劃條款產生之損失負責:(i) 對成心或庞大過失導致之損失負擔無限責任;(ii) 對導致人員傷亡或健壮損害之成心或庞大過失負擔無限責任;(iii) 不符保固而產生之損失,最高可達保固目标所涵蓋且 Apple 於供应保固時可預見之金額;(iv) 若涉及產品責任◆,依《產品責任法》(Product Liability Act)負責;或 (v) 不践诺維修計畫主旨之 Apple 基础責任(維修計畫締結關鍵並為客戶所信賴者)導致之損失。Apple 任何更廣泛国法責任依個案情況予以消灭●●●。

                                    下列個別國家/地區之規定如與本計畫其他條款有所牴觸,悉以個別國家/地區之規定為準:

                                    除表規定:除維修計劃另有明定表,Apple 不為下列出处致生之問題供应增援服務:(a) 运用增援產品做為以伺服器為基礎的應用程式▼◆;(b) 可透過升級增援產品解決之問題▼●▼;(c) 以不符原始設計目标之办法,运用或改正增援產品;(d) 第三方產品或技術及其對增援產品之影響或互動;(e) 供应增援產品所用媒體◆,或增援產品安裝所正在的電腦已發生損壞;(f) 运用不相容於增援產品之電腦系統◆;(g) 網際網道、電子郵件、檔案统造、網道設定、指令碼處理、FX 指令碼處理、程式設計、編譯、除錯、基礎架構設計、內容创设、內容客製化、多媒體專案規劃/設計、資源统造、預算編列、培植訓練、到府診斷相關問題,或其他不正在維修計劃規定增援服務範圍內之問題◆。

                                    魁北克省住民: 魁北克省国法管轄本計畫▼●●,以及因而產生的任何爭議。 第 7 條 - 責任限定不適用於魁北克省住民。

                                    客戶責任。為獲得增援服務,客戶必須註冊維修計劃▼◆●,並听命 Apple 供应之运用指示。關於客戶與 Apple 聯絡之電子信箱和電話線道,客戶應自行負擔悉数設置和維護費用。客戶尋求增援服務時應與 Apple 团结▼,供应各項须要資訊,協帮 Apple 診斷問題。客戶應自行負責檔案、資料或程式遺失或變動時之悉数復原或重筑事业。客戶應維持並執行完全之資料備份和災害復原計畫。客戶應自行負責本身機密或專屬資訊之各項安好。客戶不得向 Apple 揭示拥有聪颖財產權之機密、專屬或其他資訊▼,使 Apple 產生面臨賠償責任之虞。客戶應對其尋求增援服務之增援產品及其運行所正在之電腦系統具備合理明白。客戶不得將增援服務移轉予第三方●。增援服務僅供客戶內部运用,未經授權流传增援服務將構成登时終止本合約之由来▼。客戶應採取合理步伐,造止未經授權流传和运用增援服務之情況●◆●。客戶不得濫用其承受或运用之增援服務,搜罗但不限於诈欺增援服務處理業已解決之問題◆●●。

                                    回應時間:Apple 將盡合理竭力,以較早發生者為準),回應增援服務恳求,但不保證能於特定時間內供应回應。悉数回應時間之計算,悉以維修計劃增援網頁所載維修計劃服務時間為準。

                                    Apple▼●●;準據法:「Apple」係指下表所诸君於客戶寓居國家/地區之公司。

                                    本合約所載有關退貨、退款和保固之權利,不影響你依《2010 年競爭與消費者法案》(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及其他適用澳洲消費者保護法規享有之法定權利。

                                    聯絡 Apple 恳求依下述維修計劃(下稱「維修計劃」)供应增援服務,或向 Apple 註冊維修計劃,個人或實體(下稱「客戶」)即应承下列條款與條件(下稱「條款與條件」)可規範適用維修計劃所供应之增援服務。請幼心,增援服務之供应,旨正在協帮客戶获得 Apple 一年有限保固、AppleCare+ 服務專案、AppleCare Protection Plan 全方位服務專案或適用消費者保護国法規定之甜头,並受個別保固、AppleCare 服務契約或消費者保護国法之規範。 增援服務受本合約條款與條件規範,若客戶不应承本條款與條件,請勿聯絡 Apple 或註冊維修計劃。如欲打消已購買之維修計劃並獲退已付款項,請依下列所述聯絡 Apple。維修計劃於 Apple 承受客戶註冊時生效(下稱「生效日」)。

                                    凡是規定:客戶不得轉讓維修計劃項下之權利或責任。未經授權之轉讓一律無效。如因無法合理支配之由来導致延遲履約或無法履約●,Apple 皆不負国法責任。對本條款與條件之違約行為的棄權,不構成對日後違約行為之棄權。若管轄法院認定本條款與條件任一條款無效或無法執行,其餘條款仍拥有完全之功效及效用,且雙方應以切合立約原旨及本條款與條件經濟效益之有用可執行條款,代替無效或不成執行之條款。本條款與條件(搜罗本文前開提及之參閱條款)構成 Apple 與客戶之間就維修計劃和依其供应之增援服務所達成之全数合意,代替先前有關標的事項之悉数協商、協議和共識▼●,除以書面為之並經 Apple 授權代表簽署表,任何條款增刪或改正均不對 Apple 產生約束力。客戶透過訂單或其他文献提出之條款或條件一律無效●,Apple 於此明確拒絕。

                                    資料保護:客戶应承並瞭解 Apple 需求征采、處理和运用客戶資料,以便執行維修計劃之服務和增援責任。此中也许搜罗依 Apple 隱私權战略(),將客戶資料移轉至關係企業或服務供應商。Apple 將依 Apple 隱私權战略保護客戶資訊。若客戶欲获得或變更其正在 Apple 之個人資訊,客戶得進入隱私更新網頁()更新個人聯絡資料設定◆◆。Apple 得記錄客戶與 Apple 間之局限或全数通話內容●,做為培植訓練、品質控管與參考之用。

                                    第 8 條效期及終止:正在「除国法另有明定表,若用戶不曾承受增援服務,則用戶得於維修計劃購買日或生效日起三十(30)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以任何由来打消維修計劃,並且已付款項將獲全額退款。」之後,應增列下列語句:「若 Apple 對增援服務之變更對用戶屬庞大倒霉,比如打消用戶產品之增援服務◆●,客戶有權終止維修計劃▼,並获得維修計劃剩餘期間相應之退款。」

                                    若增援服務之變更對用戶屬庞大倒霉,用戶有權依據下列第 8 條終止服務計畫◆。

                                    Apple 無法保證增援变乱必然能獲得解決,但 Apple 將盡合理竭力,以專業办法執行本維修計劃規定的增援服務。正在国法允許範圍內,本合約列載之昭示擔保及救濟權利均為專屬權利,並代替悉数其他口頭、書面、法定、昭示或默示之擔保、救濟和條件。正在適用国法允許範圍內,Apple 及其授權人特此聲明,不供应任何法定或默示擔保(無論是否本條款相關者或因本條款產生)▼▼◆,搜罗但不限於適銷性或切合特定用处之默示擔保。

                                    雙方當事人应承本條款與條件受購買所正在國家/地區或客戶寓居國家/地區国法規範,且所屬國家/地區之法院擁有管轄權▼●。

                                    責任限定正在国法允許範圍內▼,Apple 及其授權人依本條款與條件應負擔之責任,不得超過客戶為訂購維修計劃付出之金額。额表、附隨性或衍素性損害負責,搜罗但不限於利潤損失、資料遺失、設備或設施运用上之困難或業務中斷所致生之損害,無論 Apple 及其授權人是否已被示知該等損失發生之也许性。遠端存取軟體適用之授權條款也许尚有其他免責聲明,詳見 。